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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3号)关于全面禁止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龙园号未授权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 17:24


尊敬的经销商:

近期我司发现有个人或组织在天猫、京东、淘宝、抖音、快手、阿里拍卖、拼多多、微拍堂、咸鱼等网络平台或个人微店上销售带有“龙园号”字样的产品,部分网店甚至假冒“龙园号”“龙园茶业”“龙园茶厂”名义肆意妄为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低价乱价销售,严重扰乱了正常经营秩序,严重影响了广大经销商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龙园号”产品流通,严重影响了“龙园号”品牌形象,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为了维护良好品牌形象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经公司研究,现就全面禁止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龙园号未授权产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司从未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在上述网络平台开设网店销售“龙园号”产品。我司已在天猫、京东、阿里巴巴、抖音、快手、拼多多等设立“龙园号官方旗舰店”,展示“龙园号”品
牌系列产品并监控网上乱销售行为。我司建议广大消费者及各级经销商、客户通过我司正规授权渠道购买,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在上述网络平台非龙园茶业官方旗舰店销售的文字描述与“龙园号”相关的产品,均不是我司授权销售的产品,其产品质量、价格、来源真假难辨,可能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我司概不提供产品真伪鉴定,也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引起的任何民事纠纷或刑事责任,均与我司无关。

三、未经我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天猫、京东、淘宝、抖音、快手、阿里拍卖、拼多多、微拍堂、咸鱼等)销售我司“龙园号”品牌系列产品。对于违规在网络上销售标记“龙园号”字样产品的商户和平台,须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下架或删除网络平台上标记“龙园号”字样产品的链接,否则我司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对于未经我司同意擅自在网络平台上实施假冒“龙园号”“龙园茶业”“龙园茶厂”等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厂家或者与厂家存在特定联系,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与“龙园号”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将“龙园号”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作为域名主体部分等网络经营活动标识,擅自使用与“龙园号”有一定影响的网店、小程序、公众号等的页面设计、名称、图标、形状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将“龙园号”“龙园茶业”“龙园”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足以引人误认为是厂家销售或者与龙园茶业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对于上述假冒严重侵权行为,须立即下架或删除链接,我司将固定证据,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五、我司已全面启用产品追溯系统。郑重提醒各代理商、经销商、零售商严格按我司授权的正规渠道销售我司产品,禁止任何形式的网络销售或供货到网络平台,否则将被视为重大违规行为,将承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若网络销售属于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下线零售商行为,则处罚其上线代理商或经销商。部分经销商或个人未经我司同意擅自在网络平台上进行销售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益,我司保留追究违法经销商承担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特此通知


云南西双版纳州古茶山茶业有限公司

云南龙园号茶业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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