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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营销工作进行总结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16:41

各授权经销商、各直属单位:


2011年即将过去,为了总结经验、振奋精神,推动营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云南西双版纳州古茶山茶业有限公司经销商管理办法》,经研究,总公司拟对龙园茶业2011年营销工作进行总结、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考核的目的


对于普洱茶行业来说,2011年是极为特别的一年。一方面,受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普洱茶价格涨幅较大;另一方面,普洱茶供需关系仍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成品市场未得到有力拉动,整体销售情况仍不容乐观,市场尚未繁荣,甚至连中秋节这样重大的节日对普洱茶消费的拉动都不是很大。在这样不利的市场条件下,“龙园号”广大经销商变压力为动力,主动出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积极拓展市场,努力促进终端消费,最终确保了全年销售任务的圆满完成,有力地促进了“龙园号”品牌的建设和发展。认真开展营销总结考核工作,对于展示成就、交流经验、振奋精神、再创辉煌,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结考核的内容


主要是2011年营销工作情况,包括全年销售业绩、基本做法、存在问题,以及营销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等。凡当年在龙园营销中心实际进货款达20万以上(含20万)的,评为“龙园茶业2011年营销工作达标单位”;凡当年在龙园营销中心实际进货款达50万元以上的,评为“龙园茶业2011年营销工作先进单位”。对上述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牌,发文予以表彰,并在网上进行公布。同时,对当年在龙园营销中心实际进货款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由龙园营销中心奖励其实际进货金额的5%。其中,授权三年内在龙园营销中心实际进货款累计达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再单独奖励其在龙园营销中心实际进货金额的2%。对获奖单位,在产品紧缺时,同等条件下,有优先选购权。


三、总结考核的对象


总结考核的对象主要是2011年龙园营销模式改革后的授权直属经销商(已在公司网站公布)和公司直属营销单位,专门经销商由有关直属经销商代表总公司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报龙园营销中心备案。


四、总结考核的要求


营销是企业和经销商生存发展之关键,是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授权经销商和各直属营销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开展营销总结、考核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静下心来,集中一段时间,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并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今年来在龙园营销中心实际进货情况的统计,同时,请提前做好安排,确保按时参加将于明年1月初召开的“龙园茶业2012年营销工作会议”和总公司2012新春团拜会,以便总公司年度营销总结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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